中小企业如何渡难关?工信部有话说!

2020-02-11


工业和信息化部2月9日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将采取全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等六方面20条措施,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实现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


工信明电〔2020〕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时统筹抓好“六稳”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强化措施,实现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1.加强分类指导。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分类施策,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必需、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等重点企业尽快复工复产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动其他生产性企业完成复工复产准备工作,在疫情防控达标后有序复工复产。

  2.推动落实复工复产措施。指导企业制订复工复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措施,做到防控机制到位、检疫查验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和宣传教育到位,确保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3.强化复工复产要素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以及口罩、消杀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保障等难题,指导企业开展生产自救。推动有关单位对疫情期间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水、用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精准摸查发布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推进线上供求匹配对接和远程招聘,加强本地供需对接,挖掘本地供给潜力,满足企业阶段性用工需求。

  4.发挥中小企业服务疫情防控的作用。对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中小企业,要配合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对有条件、有意愿转产防疫物资的中小企业,要“一企一策”,全力帮助协调解决转产过程中的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

  5.推动落实国家对防疫重点企业财税支持政策。协助纳入中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本地中小企业按政策规定申请贴息支持和税收优惠。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重庆、江西、北京、上海等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纳入本地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中的中小企业加强政策落实和服务。鼓励在中央贷款贴息的基础上,地方财政再予以进一步支持。

  6.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本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专项纾困资金,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中小企业的支持。鼓励各地结合本地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减免税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推动出台减免物业租金、阶段性缓缴或适当返还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税款、降低生产要素成本、加大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和稳岗奖励等财政支持政策,切实减轻中小企业成本负担。已出台相关政策的地区,要加强部门协调,推动尽快落地见效。

  7.推动加大政府采购和清欠工作的力度。引导各级预算单位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倾斜力度,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加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加快完成清欠目标任务,不得形成新增逾期拖欠。


三、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

  8.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地要主动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推动金融机构对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推广基于多维度大数据分析的新型征信模式,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优质中小企业的信用评分和贷款可得性。发挥应急转贷资金作用,降低应急转贷费率,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提供应急转贷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不良部分给予适当补偿。

  9.强化融资担保服务。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对于确无还款能力的小微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及时履行代偿义务,视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延长追偿时限,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

  10.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积极推动运用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应收账款抵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方式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供给。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便利快捷的优势,尽快开发疫情期间适合中小微企业的融资产品,满足中小企业需要。发挥各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作用,积极开展线上政银企对接。协调银行、保险机构开放信贷、保险理赔绿色通道,加快放贷速度和理赔进度。

  11.加快推进股权投资及服务。积极发挥国家和地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协同联动效应,带动社会资本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规模,鼓励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投资力度,加快投资进度。引导各类基金发挥自身平台和资源优势,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被投企业投后服务力度,协调融资、人才、管理、技术等各类资源,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四、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

  12.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技术与产品创新。鼓励“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针对新冠肺炎防治,在检测技术、药物疫苗、医疗器械、防护装备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和生产创新,对取得重大突破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时予以优先考虑。即时启动2020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疫情防控”类参赛项目征集。率先征集诊断试剂、医疗器械、装备生产、药物疫苗、防护装备等创新项目,并做好技术完善、认证检测、资质申请和推广应用等服务工作。

  13.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大力推广面向中小企业的互联网平台服务,积极推行网上办公、视频会议、远程协作和数字化管理,以此为基础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帮助提供线下服务的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拓展线上服务。加快5G、工业互联网应用部署,推广一批适合中小企业的工业软件应用,支持中小企业提升敏捷制造和精益生产能力。支持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以网络化协作弥补单个企业资源和能力不足,通过协同制造平台整合分散的制造能力,实现技术、产能与订单共享。

  14.支持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引导大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面向中小企业推出云制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发展适合中小企业智能制造需求的产品、解决方案和工具包。推动中小企业业务系统云化部署,对接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有基础、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加快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推动低成本、模块化的智能制造设备和系统在中小企业部署应用。

  15.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加快落实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的作用,带动产业链中小企业协同开展疫情防控、生产恢复与技术创新。帮助中小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沟通合作、抱团取暖,营造共荣发展、共克时艰的融通生态。


五、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

  16.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及各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线上服务。引导各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通过开设专栏等形式及时梳理各项惠企支持政策,开展中小企业疫情防控支持政策咨询解读等专项服务。鼓励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等在疫情期间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中小企业的租金、物业管理和其他费用,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17.加强培训服务。通过开展线上培训等形式,给中小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管理,为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指导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18.加强涉疫情相关法律服务。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公益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法律问题。协助因疫情导致外贸订单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中小企业申领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减少企业损失。对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协调不记入信用记录。


六、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

  19.发挥各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提请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结合实际采取精准有效措施,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生产成本、稳定人员就业、保障要素供给,帮助广大中小企业树立信心、减少损失、渡过难关,有序复工复产,切实保障经济平稳运行。

  20.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引导中小企业坚定信心,共克时艰。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国家及本地政府各项惠企政策落地,指导中小企业用好用足相关政策,扩大惠企政策受益面,提升企业实实在在地获得感。

  各地要将落实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0年2月9日


辛国斌:做好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 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2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出席全国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电视电话会议并指出,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具体做到: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加强部门联动,切实保障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资金;克服一切困难,尽快提升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能力;贯彻“六稳”要求,抓紧组织做好重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以下为讲话全文。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是一场阻击战,也是一场总体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疫情防控是全方位的工作,各项工作都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切实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医疗物资保障工作,确定支持疫情防控和相关行业企业的财税金融政策。为做好贯彻落实,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的“及时雨”,也是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定心丸”。充分体现了中央各部门、金融机构协同配合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在此,代表工信部对大家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第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主持召开了两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党中央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多次开会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国务院成立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协调调度,李克强总理亲赴武汉抗疫一线考察指导。在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的牵头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加强与各部门协同配合,连续下发七次明传电报,对各地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加强对重点医疗物资的统一管理、统一调拨。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千方百计提高疫情防控医疗物资生产能力,支持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企业复工、达产、扩产。要坚持全国一盘棋,重点医疗物资保障既要考虑本地区疫情防控需要,更要服从全国大局,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拨的要求,切实配合做好重点医疗物资的生产、调拨、收储、运输和科学使用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第二、加强部门联动,切实保障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资金

疫情爆发正值春节放假期间,大多数工厂处于停工状态,复工复产面临人工短缺、原材料紧张、设备供应不足、物流运输不畅等诸多困难,成本大幅提升,生产任务量激增,企业短时间复产扩产转产面临巨大压力,迫切需要财政、金融政策的支持。针对这种情况,《通知》明确提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凡生产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隔离服、医用及具有防护作用的民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消杀用品、红外测温仪、智能监测检测系统和相关药品(包括医疗器械)等重要医用物资的企业,生产上述物资所需的重要原辅材料、重要设备的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生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重要医用物资收储企业,为应对疫情提供相关信息通信设备和服务系统的企业以及承担上述物资运输、销售任务的企业,均可申请纳入资金支持范围。9家全国性银行以及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部分地方法人银行将开辟融资绿色通道,提供低息贷款,同时中央财政再按照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使企业在承担极低融资成本的条件下快速补足资金缺口。应该说,政策含金量很高,是国家在关键时刻对企业实实在在的支持。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把握《通知》精神,把政策用好用足。一是立即开展政策宣贯,迅速摸清重点医疗物资保障企业的融资需求,组织企业及时申报。二是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制定申报企业的标准和程序,请按照相关要求,对申报企业的各项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尽快筛选出对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第一时间申报。三是加强与本地发展改革、财政、人民银行、审计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的协同联动,畅通企业和银行的对接渠道,推动银行尽快发放贷款,协调申请财政贴息,解除企业的燃眉之急。四是要跟踪监督享受政策的企业生产医用物资、生活必需品流向,确保物资用于疫情防控的重要地区和领域。同时要强化责任监督,严格按通知要求落实责任。


第三、克服一切困难,尽快提升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能力

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勇于使命担当,紧急行动、全力奋战,迅速摸清全国医疗物资供应情况,梳理重点保障调拨物资清单,建立重点医疗物资保障信息平台,向重点企业派驻特派员工作组,完善紧缺医疗物资周转保供机制,全力做好重点医疗物资保障工作。经过各方共同努力,当前重点医疗物资生产供给能力显著提高,有力支撑了全国特别是武汉及湖北省的疫情防控。但应清醒看到,面对瞬间放大百倍、千倍的防疫需求,现有的重点医疗物资供给能力还存在很大差距,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等供需缺口仍然较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任务异常艰巨,决不能有半点松懈。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调度安排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迅速组织本地区医用防护服、N95口罩、护目镜、药品等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尽快提高现有产能,尽快组织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或转产扩大产能。要进一步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做好生产人员、技术人员和相关设备、原辅料、资金等方面的保障工作,帮助企业及时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务必加强质量管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第四、贯彻“六稳”要求,抓紧组织做好重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目前,为应对疫情,大部分企业还处于停工状态。如果生产供应能力不能逐步恢复,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各类产品特别是日常生活物资的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2月3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六稳”工作。我们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生活必需品等各类企业尽早复工复产。要积极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做好科学研判,把监测的产品扩大到日常消杀用品和日常必需的生活物资,把现有复产情况和产能情况摸清楚,把扩大产能和新建产能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摸清楚,把企业复工达产扩能过程中产业链上下游面临的各种要素瓶颈摸清楚,在确保安全生产和卫生防护的前提下,提前做好应对预案,抓紧组织做好复工复产,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主动开展对接活动,搭好平台,为企业做好周到服务。

  同志们,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认清肩负的责任使命,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做好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作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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